通知公告

关于设备处入驻校务服务中心的通知

为积极响应国家“放管服”精神,认真落实学校相关工作要求,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业务入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服务中心(位置为田家炳负二楼,原一卡通中心,工商银行南侧)。

1、仪器设备与技术物资采购合同审核签订业务。

2、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认定业务。

3、教职工离校设备移交手续办理业务。

4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的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、校银合作经费、科研项目转化实验教学经费、示范中心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业务


校务服务中心值班表:

时间

人员

627日—72

陈静茹

75日—9

刘婷婷

712日—16

赵娟娟

830日—93

杨颖

96日—10

常傲

913日—17

曾文冰

920日—25

吕刚